虽然我与她算是缘尽人散,但因为她的关系我跟肖杰的恩怨还没完。实习的时候,我和他被分到了同一所中学,他是领队。同去的同学中只有我们两个男生,我和他还睡在了同一张床上。
哦,上帝!那事如今让我想起来都觉得很不好。肖杰毕业后,为了弥补身材的缺陷以及继续讨袁静的欢心,一门心思地读书,读了研究生读博士。三十五岁那年当袁静的孩子可以打酱油的时候,他才死心交了个女朋友,听说样子蛮像袁静的。
日期:2015-03-23 12:20:55
第三个女孩是在笔会上认识的。大学四年,我至少参加了不少于十场笔会活动,见过文艺女青年不计其数,但令我怦然心动的不多。一直到第十一场“相约在春天”的笔会——遇到了丁雅——一个来自江苏、皮肤白晳、脸庞柔美、五官精致的女孩。无论时间过了多久只要说到她的名字,我就清晰地记得她当初的打扮:白色的紧身薄毛衣,中短皮裙,长丝袜和半长靴。笑的时候嘴角和眉毛微翘,露出迷人的酒窝和温暖的笑。在那个沉闷的笔会上,她是我最大的收获和惊喜!
参加笔会的男人不管是老的少的都像苍蝇一样围着她转,我也不例外。在笔会结束后举办的观光活动中,我特意坐在她的旁边,并且有机会同她搭上了话,还合了影。尽管只有二三天的相处,但已足够使我深陷其中。
在行程结束之前,我一直在寻找着向她表白的机会。傍晚时分,我们进入最后一个景点——一个花卉市场。我跟着她们后面,眼睛一刻不停地盯着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我完全沉醉在她那小小的酒窝里……她和随行的母亲走到一盆袖珍的小盆栽前停留下来,看了很久,表现出爱不释手的样子。但考虑到旅途中不方便携带,最终不得不忍痛割爱。
我看在眼里,等她们走开的时候,悄悄地把她用手摸过的盆栽买了下来,装在一个袋子里。来到下榻酒店的停车场,我等丁雅和她母亲先下车,不远不近地跟在她们的后面。
天突然下起了小雨,她们撑起了随身带的太阳伞。就在她们即将进入酒店的时候,我赶紧跑几步,冲到她们的面前,“丁雅,等一下。”
她们停下脚步看着我,我抹去脸上的雨水和紧张的汗水,慌慌张张地把藏在身后的小盆栽端在手中,递到丁雅的面前,“送给你……认识你真的很开心!明天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了,我不知道送什么才能表达我的心意。找了很久,才找到这盆绿色的小盆栽,愿我们的友情地久天长。请你务必要收下,因为它代表了我的一片心意。”
她的眼里闪烁着惊喜的光芒,大大方方接过来拿在手里,莞尔一笑,“谢谢!”我见她收下了,高兴得不知所措。她母亲看了我一眼,也露出一丝赞许的笑意。
“好了,我的心意表达到了。那我先走了,再见。”还未等她们反应过来,我冒着雨像一阵轻烟似地跑开了。在跑的过程中,我只觉得自己身轻如燕,随时都可以飞起来。
日期:2015-03-23 15:03:26
7
晚饭后举行的送别晚会好似一场生死离别。在《友谊地久天长》的旋律中,来自天南地北的“文友”们相互道别,沉浸在难分难舍的气氛里。丁雅没有跟我们一起吃晚餐,她很晚才来到现场。她好像是专门为找我而来的,见到我来不及说上几句话,就在我的笔记本上写下她详细的通讯地址、办公电话以及家里的电话。我注意到,另外几个男生找她要联系方式时,她只写下自己的姓名和单位的电话。她给我的“特别礼遇”让我有点受宠若惊。整个晚上,我都一直沉浸在莫明的亢奋中。
由于每个人的车次不同,有半夜的,有凌晨的。有人提议“干脆大家都别睡了,让我们一起守望,直到送走最后一个人为止。”他的提议得到了文友们的认可,丁雅也加入到我们的阵容中来。我们呆在一间大客房里,聊天或者等着送别到点的人踏上归程。中间,我跟丁雅开玩笑说:“我没有姐姐,做梦都想有个姐姐,要不你做我姐姐吧?”
没想到丁雅认真地说:“我刚好没弟弟,那你就做我弟弟。”我们彼此报了下自己的出生年月,她只比我大三个月,但依然是“姐姐”。在众人的见证下,她立即认了我这个弟弟。
我们继续聊天,继续等待送别。夜越来越深,其他人仍在不知疲倦地聊着天,我的眼睛打着架,有点支撑不住了,不一会儿就浅浅地睡着了。在我睡着的时候,朦胧中感到丁雅和其他几个人陆续走了。她临走的时候,见到我身上没盖什么东西,就默默地找来一床毛毯轻轻地盖在我的身上,然后深情地看了我一眼走了。那是笔会结束后一个和我保持着通信的笔友告诉我的,他当时很妒忌我能受到这种待遇。
我是最后一个离开那个酒店的。我的大学就在那座城市,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个个离去。我倒希望自己是被送别的人,这样我就可以带着行李潇洒地离开,而不必呆在那里守着那些令人难忘的回忆。
回到大学后,我一直沉浸在笔会的回忆里。我为丁雅写了几首诗,其中有一首名叫《惊鸿一瞥》:
我的眼睛,从一朵云,落到你的眼。我的心,从一滴雨,落到你的眼。远方,远方,走过今夜就是北方。我无法走出今夜的守望,而天正一点点变亮,明天,你就走了。再也不能,陪我去看时光的雨;再也不能牵你的手去看南国的湖。走吧,走吧,不要回头。这是最后的南方,也是最后的我们。
这是一首直抒胸臆的诗,完全没有隐喻,亦无什么文采可言,但却很好地表达了我当时的心情。我把写的诗都寄给她,没想到很快就收到了她的回信,还随信寄来了我们的笔会合影以及她的一张生活照。合照上,我们两个都笑得很灿烂,颇有夫妻相。
之后我们一直保持着通信联系,我把我写的诗寄给她看,她把她写的散文寄给我看。
日期:2015-03-24 09:45:14
我如此事无巨细地向各位读者朋友介绍出现在我大学期间的三个女孩,并不是为了在向你显耀我是个风流才子,阅人无数,而是想说明在爱情面前有时候我很迷茫,过于柏拉图式,过于理想化,也不知道自己真的想要什么?
我曾在很多个不眠之夜苦苦思索过是什么造成了我那与众不同甚至有点扭曲的爱情观,不过联想到自己前二十多年的人生经历,我只能归结于两个方面:一是与我作为文艺青年兼具感性和理性的性情不无关联;另一个受到初恋的影响。
张爱玲说: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会原谅现在的我。我还是再啰嗦一下说说我的初恋吧。
我的初恋发生在初一入学的第一天,当我搬着新发的课本在走廓上第一眼看到临班一个漂亮的女生时就无可救药了。从小学四年级一直到初一的那段时间,我懵懵懂懂地喜欢盯着身边几个漂亮女生看。但从来没有那次来得如此猝不及防,自从见到她第一眼起我就再也没法将她忘却。我四处打听她的名字,得知她叫鲁丽云。最要命的是在初二的时候,我们竟然分到了同一个班。她是学习委员,我是班长。鲁丽云最吸引我的地方不仅仅在于她长得明眸皓齿、清新脱俗,而且还包括她那一脸不食人烟火的神情和微笑。她每次考试总是全班第一,为人谦和,是全班很多男生暗恋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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