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住在我心的隔壁》
第15节

作者: 夏天夏天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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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郁迟突然呛了一下,好像憋着很难受似的,大概是被我一句没头没脑的话给吓着了。后来我咀嚼了一下,竟然发现话里带着有些诡异的酸味,暗觉失态。
  “怎么了。”
  “没事,就是想到你和陈总的结婚三周年纪念日快到了。”池郁迟勾起唇角,眼神耐人寻味,“不打扰你工作了,我去医院探望伤病号了。”
  “回见。路上小心点。”我向他挥了挥手,然而他没走出几步就转过头来,表情是从未有过的严肃和认真。
  “顾安初,如果你把对待别人的温柔和耐心用在陈总身上,我想他会很欣慰的。”

  他的话好像一把锐利而致命的刀子,嗖地一下直插进我平稳跳动的心脏。
  “什么意思?”我挑眉,按耐住胸腔里的积郁感。
  “三年了,如果真有他心,你现在的位子大概早就被别人坐实了。我想你该懂。别让我失望。”池郁迟留下一句不痛不痒的话转身快步离开,留下我一个人在原地不知所云。
  有些事情的发展并不是我所能控制的,人心险恶又多变,长久摸不清之后也就失去了琢磨的耐心。我从来没想过茫茫人海里会有那么一个人转过身来紧紧拥着我,告诉我说他动了心,更何况他是陈安笙。
  我自嘲地勾起嘴角,脑中一片混沌。有些事理不顺的还是不要费心思去想,让它绕在那里就好了。
  我几乎都要忘了三年前和陈安笙登记结婚的日子,应该说是自己从来都没有花心思去记住它。因为我觉得没必要对这些似散沙一样留不住地东西过分关心,抱着谎言做梦的都是些傻子。
  突然觉得有些头疼,迈着步子走了一小段路,看见曾经工作过的男装店。橘黄色的灯光柔和又惬意,一排排精致的衣架上挂满了繁多又别致的上乘衬衫和西装。一束光直直地照进我的瞳孔,让我有一瞬间的失神。

  在朦胧之中,我似乎看到了一个挺拔颀长的身影,腰身笔挺,曲线精致,微微侧着脸藏在一件件衣服的后面,脸上露出一个我从未见过的精致的笑脸。
  我突然就想起了和陈安笙初遇的那一天,他的确是冲我笑了。那是我至今为止见过的他为数不多的笑容。
  第一面,我的围巾勾上了他的汽车雨刷,从此姻缘迟至,让我深陷泥潭,不知是非,如同走在云端,每一步都是虚的。
  往事依稀,唯有右脚的脚踝深处传来的要命疼痛格外清晰。
  日期:2014-09-07 14:29
  [ 十五 ]
  我第一次见到陈安笙的时候,是三年前的春天,我到北盛工作才不到一年。还记得那年春天来得特别早,才三月末,天气就已经很暖和,街上的美女们已经纷纷摘掉围巾绒帽,开始穿花花绿绿的薄春装了。
  而我一向是个极为怕冷的人,更何况三月的春风里总归还是带了些凉意的,于是我每天上下班总会罩着一件看起来很厚实的呢子大衣,还是很抢眼的正红色,以至于让我顺利成为了街道市井里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
  我记不得那是星期几了,总之是一个让人不大愉快的上班日。温婉那时候刚刚结束一段长达半年的恋情,不知道是不是一时没控制好情绪,头天晚上硬是拉着我看了通宵的电影,美名其曰“情感疗伤”。那都是些没有实质内涵的苦情片,她看得声泪俱下,而我只是坐在一旁哈欠连天,最后还是没忍住在一片哀戚的哭声中昏睡了过去,直到早上八点一刻。
  当意识到自己立刻就要迟到的时候,我正从沙发上爬起来,头痛欲裂。而温婉素色的棉拖已经安静地摆在门口,显然是出门许久了。我顿时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如果没记错的话,温婉今早八点要上庭,而她昨晚才睡了不到三个小时。
  等到我出门的时候,挂钟上的分针已经划到二十那个地方了。
  早晨的风微凉,虽然有阳光,但一点儿都不暖和。我裹紧了身上的大衣,仓促地将围巾圈在脖子上,开始在晨风中奔跑起来。早高峰已经开始了,大街上到处都是排队等候的车子,十字路口的信号灯正在以光速疲倦地跳转着,接连不断的鸣笛声刺耳又尖锐,空气里氤氲着的是混合着汽油味儿的早餐香。
  木城的早晨,总是很繁忙。
  从温婉家到北盛很近,步行只需要十分钟,而我跑了一阵子,还差一条马路就要到了。眼看着红绿灯还有十几秒就要跳转,我抓起手中还未吃完的烫手的烧饼急匆匆地就往嘴里塞,脚下的步子迈得更大了。身侧的挎包不断被弹开,金属环扣彼此摩擦碰撞发出细碎的声音。

  好不容易赶在红灯之前跑过街,心脏因为剧烈运动而来回冲撞,呼吸一紧,感觉有阵短暂的窒息感。还没等我弯下腰来喘口气,却觉得脖颈一凉,耷拉着的围巾被风刮走了,不偏不倚落在一辆车的挡风玻璃上,勾住了正在运作的雨刷器。我追着那条米色的围巾跑了几米远,终于在那辆说不出牌子的车前面停了下来。
  明明天气晴好,但雨刷器却一直在运作。我不禁觉得有些奇怪,踮脚摘下缠在上面的围巾,就看见了车内一个男人好看的侧脸:线条顺畅,棱角分明,五官精致到无可挑剔。
  他趴在方向盘上,双眸紧阖,长而密的睫毛随着眼皮的窸窣而微颤,显然一副沉浸在睡梦中的样子。
  我一向对陌生人没有多少的兴致,更没有所谓的花痴心理,所以,对于这个男人的印象仅止步于“比较好看”的层面上。我看他一时没有要醒过来的意思,又突然想起自己即将因为迟到而被克扣的年终奖,心里哀嚎一声。
  因为一门心思想着其他事,所以我当然也就不会知道,那个男人已经睁开眼,正巧看到穿着略显俗气的正红色的我嘴里叼着烧饼一路狂奔,然后嘴角有了不太明显的向上的弧度。

  暂时忽略上班路上的插曲,这还是一个比较愉悦的早晨。上班日的客流量不是很大,店里半天不来一个客人也是很正常的,于是工作就比较轻松了。至少我不用穿着高跟鞋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偶尔还能偷个闲到茶水间喝杯咖啡。
  店里新一季的春装新品昨天刚到,我负责给橱窗里的假人模特换一身新鲜的搭配。那些模特们造型不一,优雅但却不安分,没有一个是老老实实直立着的,全部坐在凳子上翘着二郎腿,这样一来就给我的工作增添了不小的负担。我好不容易抱着它们把一条紧身的酒红色裤子套上去,却发现在半路卡住了。费力地挣扎了一会儿,终于放弃尝试,无奈叫来了安若素。安若素虽然年纪比我小,但在这方面却比我擅长得多,两三下就套好了所有的衣物,抱着轻巧的模型放回原地。

  “小初姐你可真是的。”安若素看着我额上不知何时沁出的细汗,掩面笑出声,“温柔一点,它们很听话的。”
  我尴尬地笑笑,低头捡起了刚才换下来的搭在椅背上的样品衣,攥在手里拨弄了几下。
  面料柔软,触感细腻,一看就知道是上乘的料子。

  曾经的我在生活上要求很苛刻,奢侈品没少用过,连吃一盘白菜都要挑三拣四。但自我从一个暴发户落魄成工薪阶级之后,逐渐变得有些看不清那些本与我相近的所谓的有钱人了。也许是我接触底层生活太久,喜欢上了与之相关的一切,淡忘了曾经的习惯,竟开始觉得要求过高、过分挑剔着实不是一件好事。没有了安逸的生活保障,甚至还要拼命挣钱去还债款,众星捧月的日子,离我好远。最初那会儿,我一边读研,一边同时做着三份兼职,其中的辛酸不胜其谈。一看过去了两年,我想方设法才还了十万,然而那个宛若黑洞般的罪恶的窟窿,不知何时才得以被填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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