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住在我心的隔壁》
第6节

作者: 夏天夏天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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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浑浑噩噩回到餐桌前,表情已经很不自然,强忍着胃部翻涌上来的恶心,我抓起桌上的酒杯狠狠灌了一口鸡尾酒。辛辣的味道盖过了酸味,总算是好受了些,而心却不平静了,感觉像是开了一个口子,疼痛难忍。
  日期:2014-09-06 11:40
  “怎么了,上个洗手间,见鬼了?”温婉手中的刀子熟练地割开牛排,涂了甲油的指甲盖鲜红发亮,我又不自主想起了那抹诡异的枫红色,心一紧,赶紧别过头去,把身体里的异样遏制下去。
  “没有,但绝对,比见鬼还可怕。”
  我沉默了一会儿,从手包的夹层摸出一个四四方方的小铁盒来,抽出一条细细长长的女士香烟。翻出金属外壳的精致的打火机,左手轻擦,哧的一下,燃起了微蓝的火焰。
  空气中顿时盈满了淡淡的烟草味,温婉皱了皱眉,倒也没说什么,自顾自享用晚餐。

  我忘了自己是什么时候染上吸烟这个坏毛病的,大概是五年前那令人所惊骇的变故之后,又或许是不久后温初墨撕下伪装让我看清了他丑恶的嘴脸之后。总之,现在,我能够学着旧上海的那些大家闺秀,用兰花指夹住细细的烟身,然后一脸妖娆地坐在位子上吞云吐雾。
  刚开始的时候,抽得很凶,一天一小包,拦都拦不住,这几年压制了烟瘾,只是偶尔心情压抑了,才会想到要抽一根。
  温婉自然是见惯了我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只是努努嘴,也不来问我究竟怎么回事,她深知从我嘴里是绝对撬不出半个字的,除非我乐意说给她听。
  的确,如此难堪的场景,我怎易启齿。
  “遇见人渣,换作是我,冲上去抽他两耳光子,而不是在这里没事儿人一样抽烟。”温婉柳眉一挑,眼光逐渐变的轻浮,她顺着我的方向一路看去,眼镜越眯越小,直到成了美美的一条缝,“我为自己和他共享一个姓氏而觉得丢脸。”
  我扭过头,看见温初墨和他未婚妻快速走出大门,湮没在浓重的夜幕里,而我默默地翻了翻嘴唇,向空中吐了一个漂亮的烟圈儿,看着淡灰色的烟雾袅袅散开,心里不觉得有多少释然,反而更加堵塞。
  “没必要。”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大能耐,能够在最痛苦最愤慨的时刻做到表面不乱方寸,一脸淡然,仿佛所见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人活多久,才能修得今天的结果。
  一闭眼,仿佛时光倒流回到十年前那个春天,校园里樱花满树,那个穿着宽大蓝白校服的谦谦少年,满脸羞涩,犹犹豫豫地牵起我同样颤抖的右手,浅浅的吻在余韵之间轻柔地落在手背。
  突然记起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的一段话。
  “这世界上有一种植物叫做蓝桉。
  它的身边不允许其他植物生长。
  陪伴它的只有无穷的荒原和孤独。”
  温初墨。

  他曾是我朝思暮想的蓝桉少年。
  跑过我的生命,跑过我单薄的青春,直到最后狠狠践踏过我的真心,将仅剩不多的爱情杀得片甲不留。
  指缝间的烟已快燃尽,剩下的烟灰带着未灭的火星灼伤了手指。我一咧嘴,甩手摁灭了香烟,干净的眸子对上温婉愤慨的眼神。
  “顾安初。我希望你清醒点。别忘了混蛋当时是怎么甩你的。”温婉的声音低低的,不减风情。
  “没事的,我不会在一个地方,跌倒两次。”我微微颔首,慢吞吞地低下头去,把凉了一半的晚餐默默吃完,“况且,我已经彻底看清他了,温婉,面对爱情这种东西,我无知,但不傻。”
  温婉点头,不再说话,从她剧烈起伏的胸腔可以看出她的隐忍和不满。
  我不知道自己在这家pub里待了多久,只记得自己和温婉有一茬没一茬地说着过去和未来,毋庸置疑地,我多喝了几杯,头倒不是很晕,但总归还是有些目光沉沉想睡觉了。然后我们真的就趴在桌子上非常无形象地呼呼大睡。
  最后,我是被温婉推醒的,我听见她有气无力的声音混在清脆又响亮的手机来电铃声中,听得不太真切:
  “你手机响了。”
  我艰难地撑开眼皮,摸出手机,眯着眼睛看了看发光的屏幕。
  “喂?”刚睡醒,我还没缓过来。声音有些响了。
  “顾安初,你老公喝高了不舒服,过来解决一下?里头客户还等着我呢!”
  不知道是因为听见陈安笙不舒服了,还是因为电话那头太嘈杂,我混沌的大脑突然清醒了。

  将手机从耳边拿开,看见来电人是池郁迟,陈安笙的好友兼特助。
  “不是有司机吗?”我蹙眉。
  “陈安笙有病,周末司机全给他碾回家歇息去了。”
  “你们在哪儿?”

  “中央会所,你快点儿啊!”池郁迟的语气有些着急,还发虚,听得出来他也喝了不少,“里头等着的是一票十几亿的单子,接不到就是分分钟股票暴跌的节奏。今天陈安笙不知道怎么了喝了一瓶就不对了。”
  “你把他丢一楼大厅,我去找他。”
  我合上电话,对着眼前半梦半醒的温婉歉意地勾唇。她似乎是听到了什么,点点头,示意我先走。
  秋天的夜晚,凉风习习,当我踩着十几厘米的恨天高,跌跌撞撞地冲进富丽堂皇的高级会所,扶起沙发上衣衫不整的陈安笙,看见角落的镁光灯扑哧一闪时,我知道,明早池郁迟又该笼络报社把这张照片买回来了。
  日期:2014-09-06 12:38
  [ 五 ]
  我从来没见过陈安笙这样邋遢的时候,印象中的这个男人生活规律又有很严重的洁癖。西装从来就是整整齐齐的,穿在身上,连一个多余的褶皱都找不到。每天出门前,他的皮鞋必须用清水刷三遍再上鞋油,更难以忍受的是,他换下来的衣服要用洗衣液洗至少两遍。

  同『居』的那一个月,也许是怕被人发现我们领了证却分房睡的事实,为了避免被一些爱嗑叨的佣人四处说闲话,陈安笙特地放了他们一个长假。于是那个月,我每天三班倒,在商场穿着高跟鞋笔直笔直地站上六个小时,伺候着一群多事又娇贵的主,磨破了嘴皮子,卖尽了职业笑容,回到家还得给陈安笙洗衣服。晚上十一点已过,陈安笙穿着浴袍在书房审批文件,而我在洗衣房里用手搓洗着各式的高档西装。他说西装不能用洗衣机洗,否则会留下皱痕,所以我不得不将手浸没在肥皂水里长达半个多小时。任劳任怨程度之深,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头牛,一头陈家圈养的母黄牛。

  对于一个睡眠需求颇高的人而言,那的确可以说是我和他相处时最痛苦的时光,拜他所赐,那一个月我每天睡眠竟然不足六小时,黑眼圈浓得用粉都盖不住。
  现在回想起来,这样一个生活精致,将整洁视作毕生使命的男人,还真的让我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因为彻底知晓这个人是如何爱干净到一种近乎变态的程度,所以,此刻,当我面对半梦半醒的陈安笙时,竟觉得有些陌生。
  他的脸色是病态的微红,长又密的睫是湿润的,眼窝有些向内凹进去,微肿的眼睑轻阖着,敛住了里面深灰色的温雅的瞳仁,只眯成一条窄窄的缝。他好看的皮囊此刻难掩深深的憔悴,完全一副病恹恹的样子。靠近一点,便是扑面而来的浓郁的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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